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保证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一听到写保证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宅质量保证书1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2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x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期:
公司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管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住宅质量保证书3《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为确保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质量保证书。
一、该工程保证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等级最终以质监部门验收为准,本住宅楼质量等级为 工程。
二、住宅结构设计寿命为 年,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及内容:
(一)屋面防水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3年 内保修。
(二)土建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 1年 内保修。
(三)卫生洁具自交房之日算起 1年 内保修。
(四)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自交房之日算起6 个月内保修。
(五)管道堵塞自交房之日算起 2 个月内保修。
(六)供热(冷)系统及设备自交房之日算起保修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请及时到 联系维修, 日之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签字满意为止。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用户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用户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公司将不予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负。
五、如用户因住宅结构质量原因提出退房,必须经省级及其以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确认质量问题无法居住时,公司将扣除折旧费用后予以退房。
六、公司在预售商品房后,预购单位在不影响房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接房 ……此处隐藏9489个字……p>(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15质量验收:
建设单位: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鹤岗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鹤岗市兴鹤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鹤岗市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经五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鹤岗市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
质量保证:
鹤岗市筑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鹤岗市龙宇花园小区C组团C1栋住宅楼的质量保证。该公司遵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各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
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鹤岗市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户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
保修责任的认定: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保修责任的免除: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自然损耗。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饿质量破坏。技术基本信息:
结构形式
龙宇花园小区C组团C2栋住宅楼主体为砖混结构: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土地使用年限7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节能措施:
区域集中采暖、热源采用循环地热水及燃气锅炉;
结构热工指标:
本工程采用涂料饰面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采用80厚EPS板(λ=0。042_/(mK),ρ≥18kg/m3)。屋面保温采用80厚挤塑聚苯板,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6_/㎡。K。窗气密性等级6级,抗风压等级4级,保温性能等级8级,水密性等级为3级,空气渗透性等级4级,空气隔声性能等级3级,采光性能等级为3级,窗除南向为单框双玻璃塑钢窗外,其他朝向窗均为单框三玻璃钢窗。阳台门采用塑钢门,其他内门采用拼板门。保修范围:
注:
1、保修期以客户根据购房合同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住手续或取得入住通知单之日起开始。
2、答复时限是指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服务中心或指定联系单位接到业主/住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间。
3、处理时限是指在业主配合的情况下开始相关保修活动之最晚时间。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保修责任之项目。
5、石材、瓷砖、油漆等产品因生产批次不同,保修更换时无法保证与原材料颜色完全一致。
保修程序:
1、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本公司按规定期限内给予处理。若因业主本身申报延误而造成其他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保修由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服务电话:0468—8923444 3、保修期满前两个月内,请业主将保修期满确认书和保修期满前问题登记表返回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将安排处理。如不返回此表,则表示业主认定不存在问题,保修期将按时结束。
4、保修期满后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移交物业公司,如若发生问题将由物业管理中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处理。
5、业主有权对保修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施工单位人员有违规违纪现象,业主可向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6、业主对保修工程施工提供支持,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由业主本人负责。
7、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本公司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装修重要提示:
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保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1、选择正规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明确规定:费用、工期、材料、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2、办理报批手续,服从管理,不能代替装修公司交纳押金。
3、委托专业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为保证楼盘外立面的整洁,屋面不能装修和任何搭建。
5、住房结构不可任意改动,建筑的荷载承载式经结构设计师计算而确定的,不能破坏承重结构,不得超过楼板负荷。
6、开墙、凿洞必须遵循建筑规范,承重墙不得开洞,非承重墙开口(不得开70厘米以上的孔洞)必须做加固处理。
7、燃气管道不得任意改动,如须改动应由燃气供气单位派员操作。
8、电路隐蔽处必须做穿管处理。
9、使用可燃或易燃装饰材料必须做防火处理。
10、厨房卫生间装修必须按规范杜绝破坏已施工完毕的防水层,如造成漏水影响楼下,您将承担责任。
11、竣工验收前已对上、下水等管路做打压试验和灌水试验,请业主/住户确保装修时对管路无任何破损,否则后患无穷。
12、不可再凸窗楼板处打孔及大力冲击。
13、家庭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请参照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家庭装修进行验收。
注:本书由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有权进行修正,其中未尽事宜或业主/住户认为还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可致电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