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业承诺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无职业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无职业承诺书1
本人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现符合法律规定的专职律师执业身份条件,无其他职业,执业期间保证遵守《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关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如今后有变更,主动及时报告所在律师事务所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并上缴律师执业证。
承诺人:
20xx年10月20日
无职业承诺书2
为树立山东律师事务所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郑重承诺:
一、忠于宪法、法律,严格执行律师法;坚持执业为民,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二、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遵守律师服务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和服务规范。
三、不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不额外收取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不在律师事务所正常业务收费之外索要或者收受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给予的额外报酬或者报酬性质的实物礼品。
四、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应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不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虚假承诺。
五、不泄露在办案过程中得悉的委托人的隐私、秘密和委托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事实和材料;不得在委托人未同意的情况下超越委托权限或者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
六、不得在明知委托人的动机和行为是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为其提供帮助;不得无原则迁就委托人的个人利益,或者故意曲解法律以迎合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或者授意委托人规避法律,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时限、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他程序性规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应当尊重法庭、仲裁庭,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律师不能当庭评论审判人员、仲裁人员。
八、不采用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伪造证据等手段影响和妨碍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纠纷案件的裁决和处理;不诱使委托人、证人和其他在诉讼和仲裁活动中制造、提供伪证,作虚假陈述或者改变、毁坏、隐藏证据。
九、不向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和仲裁人员或者其他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上述人员行贿;不携带刑事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递传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十、以上条款本人保证遵守执行,如做不到按《律师法》及本所有关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无职业承诺书3
长城证券扬州扬子江中路证券 营业部:
本人于 年 月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从事证券营销与证券服务工作。在合同存续期间,本人承诺专职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并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如有违背,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