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承诺书会更加事半功倍。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卫生承诺书1为了确保食堂餐具、食品安全卫生,食堂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体检,合格者才能上岗。所有加工过程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在此,我们梨河第一幼儿园食堂全部人员郑重向卫生监督部门承诺:
一、食堂内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卫生防疫站核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所有员工必须搞好个人卫生。
二、食品采购固定专人负责。保证正规的采购渠道,使全体师生能够吃上放心粮油、放心肉等食品。坚决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也绝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等。
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在加工前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加工,加工食物要做到精加工、细加工。
四、保证具备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严格遵守科学搭配、营养合理的原则,每天精心准备膳食,保证饭菜质量做到色香味俱全。
六、食堂内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厨房设备及用具的清洗、消毒由各工作岗位负责,餐具消毒有专人负责,餐具做到每天一冲二刷三清四消毒,即:用食品清洁剂刷洗——清水冲洗——用消毒柜消毒存放,以保证餐具的安全、卫生。每天对操作间、厨房设备及餐具、周围环境进行清洗消毒。
七、严格做到厨房无灰尘、垃圾、蜘蛛网、污水等。
新郑市梨河镇第一幼儿园
20xx年9月7日
卫生承诺书2为切实保障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市区居民拥有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郑重向卫生主管部门和社会承诺,在服务经营中,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证经营,做到不超范围、合法经营。
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四、负责做好从业人员内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卫生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
五、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各行业卫生规范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通风、采光照明等各项卫生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基础卫生设施,保持安全运转。
六、建立完善卫生管理档案,完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卫生用品用具索证索票和进货制度。
七、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完善禁烟标志,保持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八、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依法守法经营。
九、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到位,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负责人:
主管单位签章:
卫生承诺书3釜山乡第二幼儿园: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冀政〔2006〕69号)。全体教师对全员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局有关规定, 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体教师认真执行本园安全管理责任,爱护幼儿确保校园安全, 幼儿安全,按时值班。
二、做好室内外场地、设施、毛巾、水杯、桌椅等消毒工作,室内 及时通风透气。
三、密切注视幼儿身体状况、精神面貌。检查幼儿携带物品。作好 晨检及犹如缺勤追查记录。
四、随季节变化,关注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如有疫情及时报告。
五、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卫生知识、礼貌等教育。
六、实施重大事件汇报制,各班教师对发生的事件除主动制止解决 外,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七、园内发生幼儿伤害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依法 妥善处置。因未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釜山乡第二幼儿园
闫东瑜 (责任教师)签字人:
卫生承诺书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长沙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确保食品安全我们责无旁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特此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等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员工个人卫生,每日实行卫生检查制度;确保基础卫生设施齐全,保障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严把进货关,坚持进货索证制度,不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购销台账。
四、加强内部卫生管理,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五、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积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热情接待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保证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和处理。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卫生承诺书5xx县卫生局: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此处隐藏2131个字……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卫生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四、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对食品原料进货实施台账管理。
五、不采购和使用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不明的禽畜等及制品。
六、不向消费者出售腐变、过期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餐饮单位。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卫生承诺书12为了保障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卫生安全,农村家宴举办事主和厨师在申办农村家庭群宴时,与村委会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古浪县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卫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举办农村家庭群宴。
2、厨师及帮厨人员每年参加卫生监督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举办的卫生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自觉接受村委会、助理卫生监督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检查指导。
4、不承接未经申报的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
5、事主和厨师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场地和工具。餐(用)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注意保洁。
6、不采购加工腐烂变质或感观异常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原(辅)材料作食品。
7、厨师和帮厨人员加工制作食品时,必须洗手、消毒,生熟分开,食物煮熟煮透,超过4小时的食品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承诺人:
时间:__年____月____日
卫生承诺书1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
1、 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
责任人。
2、 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认真执行接受审查
与许可义务,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义务。
3、 落实消毒保洁制度,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多项卫
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顾客用品符合卫生要求义务。
4、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良好的个人卫
生。
承诺单位:
承 诺 人:
日 期:
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一、 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觉
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并掌握有
关卫生知识,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 对拖鞋等顾客用品用具,坚持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 大池每天换水、洗刷、消毒,盆池每客用后清洗、消毒。
五、 禁止患有性病、皮肤病、传染病的顾客就浴。
六、 对心脏病、酗酒、儿童洗浴要有人陪护。
七、 禁止吸烟,加强保暖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卫生承诺书14申请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支行:
我司(重庆丰德实业有限公司)在贵行开户,预留银行印鉴章“杨孝甫”,因本人保管不当,不慎遗失,特向贵行申请挂失。由于我工作变动,经公司研究决定,取消“杨孝甫”印鉴章。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 期:
卫生承诺书15环境卫生承诺书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喜迎全区第七次精神文明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旗召开,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 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做好门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 保持室内外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三、 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堆放杂物,不在人行巷道乱倒脏水。
四、 不擅自在道路两旁、门前屋后、公共场所,电杆等建筑设施上涂写、张贴广告、传单等宣传品。
五、 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好外来人员,对房屋承租人员的不洁行为,进行有效劝解,承担出租房屋环境卫生连带责任,及时进行改正。
六、 对维修、改建房屋产出的建筑垃圾,自行及时运走并做好清扫工作。
七、 管理好饲养的家禽及宠物,做好防疫、保洁工作。
八、 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清扫人员做好保洁工作,不歧视、侮辱社区卫生清扫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和邻里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阿拉善左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节选)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旗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处以警告,并处以下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废旧塑料袋、废电池等废弃物的处以20元的罚款;将粪便、污物、果皮、菜叶、垃圾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注水口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家畜、家禽尸体不加掩埋、随意乱扔的处以200以上300月以下的罚款;
(二)在城镇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城建部门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宣传品等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或在街道、小巷乱排、乱泼污水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不按指定地点经营废品收购,随意乱推乱放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旗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或其委托单位,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家畜家禽宠物不进行圈养而随意上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没收;……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旗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下罚款:……
(二)擅自在街道、小巷两侧堆放砖、土、煤、砂石料等物料、建筑垃圾或未经城管执法部门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乱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